景区交通开发合作合同协议
景区交通开发合作合同协议
甲方:(景区管理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)
乙方:(交通设施开发企业或合作单位)
鉴于:
1. 甲方管理的景区(以下简称“景区”)位于______,为了提升景区的旅游体验,增加游客的便利性,甲方希望引入专业的交通设施开发企业进行合作。
2. 乙方具备丰富的交通设施开发经验,愿意与甲方合作,共同开发景区交通项目。
双方本着平等互利、诚实守信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合作内容
1. 乙方负责在景区内开发、建设、运营和管理以下交通设施:
(具体交通设施项目,如:观光车、索道、电瓶车、游船等)
交通设施的维护和日常运营管理
2. 甲方提供必要的土地使用权限、政策支持和配套设施。
二、合作期限
1.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__年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2. 协议期满后,如双方无异议,可自动续签______年。
三、权利与义务
1. 甲方权利与义务:
提供必要的土地、电力、水资源等基础设施。
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。
对乙方运营的交通设施进行监督,确保其安全、合法、高效运行。
2. 乙方权利与义务:
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、质量、标准完成交通设施的建设和运营。
保证交通设施的安全、舒适和环保。
按时缴纳相关税费。
在运营过程中,不得损害景区的声誉和利益。
四、投资与收益
1. 乙方负责投资建设交通设施,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。
2. 交通设施的运营收益按照以下方式分配:
甲方获得______%的收益;
乙方获得______%的收益;
双方另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。
五、违约责任
1. 如甲方未按时提供必要的土地、电力、水资源等基础设施,应向乙方支付______%的违约金。
2. 如乙方未按时完成交通设施的建设和运营,应向甲方支付______%的违约金。
3.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六、争议解决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
2.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七、其他
1.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,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代表人(签字): 代表人(签字):
日期: 日期:
附件:
1. 交通设施建设方案
2. 运营管理方案
3. 其他相关文件
注:本协议仅供参考,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